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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參加「地方制度法」考試的伙伴們有福囉!
☆討論時間:05月14日(六)晚上10:30 ~~政治學討論後
☆章節範圍:地方制度法最新修正條文相關試題
修正21、33、48、55、58條條文;增訂第7-3、24-1~24-3、40-1、58-1、83-1條條文
☆預先練習題:
一、試就縣(市)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依地方制度法之相關規定,論述其改制計畫之程序及應載明事項為何? (99地方四等)
二、試就產生方式、敘薪職等及職權行使分別說明鄉(鎮、市)長與區長的區別為何。(99地方三等)
延伸思考:
◎民國99年12月25日起,臺北縣改制為「新北市」。請分析此改制過程對原有臺北縣各鄉(鎮、市)產生的影響。 (100身心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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