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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為任職於某行政機關之約僱辦事員,承辦交通違規繳費業務。甲多次向前來繳費之交通違規者表示可以代為取消罰單紀錄,並收取一定金額作為取消罰單之報酬。許多交通違規者同意甲之提議並交給甲一定金額之報酬。甲雖無權限,但憑藉自己自修得來的電腦知識,進入交通違規資訊系統,擅自刪除罰單紀錄。試分析甲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

 

2. 甲看到年僅 17 歲之高三學生乙、丙在路上遊蕩,即向兩人表示只要答應他的請求,就可以招待他們到處遊玩。在乙、丙兩人同意下,三人結伴到臺灣各處旅遊數月,乙、丙兩人分別在甲的請求下,自願與甲發生性關係。乙、丙兩人之家長在乙、丙沒有回家之當晚即報警請求協助尋找兩人。試分析甲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

 

3. 甲在餐廳喝得幾乎爛醉時看到乙便開始罵乙「垃圾」、「人渣」。起先乙不予理會,對甲表示「你喝多了」試圖勸阻,但甲繼續對乙說了一連串的髒話,乙在勸阻無效後回罵了甲「你才是廢物」,並賞了甲一巴掌。甲被突然而來的巴掌激怒,而作態想打乙,乙氣憤至極忍不住把甲推倒在地致甲受傷。試分析甲、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

 

4. 甲平時有吃安眠藥習慣,某日吃了二顆安眠藥準備睡覺時,突然有事必須開車外出,正當開到平交道時,因安眠藥藥效發作而失控撞上平交道旁圍籬,最後車子卡在平交道上,動彈不得。經路過民眾叫醒睡著的甲,並迅速動用吊車移走車子,才能在千鈞一髮之際及時躲過即將駛至之火車,沒有釀成災害。試分析甲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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