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將他人之物出售並交付與他人。(25分)
(一)試說明無權代理及無權處分兩者之差異。
(二)在無權代理之情形本人不承認時,代理人就該代理行為是否應負責?如無須負責,依法其法律上責任之性質又為如何?
(三)無權處分,權利人不承認時,行為人之責任應為如何?
二、甲與乙協議離婚後,與丙結婚。嗣後,乙以其離婚協議書未經證人親自聽聞離婚真意,認離婚要件不備而未成立,另案起訴請求確認其與甲之婚姻關係存在,經法院判決其勝訴確定。假設甲、丙雙方均為善意且無過失,且甲、丙之結婚在97年締結,試問甲與乙、甲與丙之婚姻效力各是如何?請具理由詳述之。(25分)
三、甲夫乙妻生育有子女丙、丁二人。因丙對甲、乙有重大之侮辱情事,甲明確表示丙不得繼承其遺產。(25分)
(一)甲剝奪丙之繼承權前,已婚之丙已生育有戊。甲死亡後,戊得否代位繼承?
(二)甲剝奪丙之繼承權後,丙與其配偶始生育庚。甲死亡後,庚得否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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