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總部分:(95高考三級)

乙向甲購買噴墨印表機,甲誤取雷射印表機交付,問甲在法律上應如何主張始能取回交付錯誤之雷射印表機?設乙已將雷射印表機轉賣於丙,甲可否向丙主張取回?試分別說明之。

 

刑總部分:(97司法官)

甲已三百萬代價唆使乙殺害A,乙當場允諾後,甲立即開車載乙到A經營之餐廳勘查地形並指名被害人,乙計畫當天晚上殺害A,當天下午A卻車禍而不治死亡。試問:甲、乙刑責為何?

 

行政法部分:(99關務四等)

何謂管轄?行政機關間如有管轄爭議時應如何解決?請依我國現行法、主要學說以及司法實務之見解加以論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國考m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