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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舉例法 具啟發性 緊扣題旨 
實例、物例、故事例,長度一至二段再回主題,文章長度起碼要600字
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學測作文要拿高分,文章長度起碼要六百字;但很多學生繞著主題原地打轉,

文章就是鋪陳不開來,如果能夠適當舉例就很重要。台北市建成國中老師王慈惠

建議學生可採用三套舉例法———實例、物例、故事例,緊扣題旨,層層推進,

輕輕鬆鬆即可拿高分。

第一種是「實例」,也就是真有其事,古往今來名人軼事,這類的素材可從成語,

如歧路亡羊、朝三暮四、削足適履、齊人之褔、破釜沉舟、聞雞起舞、揠苗助長、

守株待兔等下手;或由歷史故事、名人,如郭台銘、王永慶、李昌鈺的成功例證

來發揮。

王慈惠說,如題目與「包容」、「虛心」相關,就可舉到唐太宗察納雅言,廣開

言路,因而成就了貞觀盛世的例子;反之,西楚霸王項羽以為打敗天下無敵手,

自大的態度終究導致失敗。

時人時事也可以為實例,如主題為「感恩、惜褔」,可以舉近日暢銷的書及電影

「佐賀的超級阿嬤」為例;寫到交通安全,可以舉車禍過世的藝人許瑋倫、張雨生

為例,這樣一來,例子就不虞匱乏。

第二種例子是「物例」,也就是以聯想之筆,推衍道理,引起共鳴,這種舉例法

最常運用在論說文中。比如說,琹涵的「酸橘子」一文,借由強摘的果子不甜,

來說明戀愛也須靜待時機;艾雯的文章「路」,從有形的道路寫到無形的道路,

最後揭示不管我們的方向目標為何,總要堅定往前走。

第三種是「故事例」,與前面的實例不同的是,這裡的例子可自由編造,不一定

要以真人實事為本。王慈惠說,學生閱讀教材課文時,會發現名家的作品中,

常有自己杜撰的故事,例如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姪」,其中蜀之二僧的故事,

目的就在勉勵自己的子姪輩,能夠立志有恆的學習;胡適的「差不多先生傳」,

則以一杜撰 人物諷刺全中國人的通病。

王慈惠表示,舉例一定要扣緊主題,且具啟發性,且要注意不能通篇都在舉例,

例證的長度頂多一至二段,接著就要趕快回到主題。

王慈惠也特別提醒學生,在寫作時,如果不能確定舉例的出處或時代背景的話,

可用「古人有云」、「俗話說得好」帶過,免得寫錯出處,反被扣分。(系列二)

                 【2007-03-02/聯合報/C4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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