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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雙方代理」?「雙方代理」之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請具體舉例說明之。(25分)

二、甲汽車經銷商出售一輛汽車於乙,車輛交付後不久,乙發現油門踏板不順,有時會發生無預期加速現象,乃要求甲更換另一輛無瑕疵汽車,在未更換前,拒絕支付車款。問:乙的主張,有無理由?(25分)

三、法律行為違反「取締規定」者,其效力如何?請具體舉例說明之。(25分)

四、甲擔任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公司基於業務營運籌湊資金需要,與乙銀行訂立長期貸款授信契約,在乙要求下,由甲擔任保證人。契約訂立後一個月,公司依約向乙貸得500萬元資金。隔二個月,甲因公司董事改選,卸下董事職務。再隔二個月,公司又依約向乙貸得1000萬元資金。其後,公司財務困難,無法償還貸款,乙乃向甲請求代負償還貸款責任。問,乙之請求,有無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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