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李四「殺人」一案,認為應歸板橋地方法院管轄,且認為其與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係「檢察一體」,於是直接向板橋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但板橋地方法院審理時卻發現被告李四是台北縣泰山鄉某部隊之現役軍人,請問依法應如何處理? 96司三

二、

試述刑事訴訟審判權與管轄權之概念?法院於承審案件對被告無審判權,且對該案件無管轄權之情形,應如何判決?理由為何? 97地三

三、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向臺南地方法院起訴甲(住臺南縣)、乙(住臺東縣)、丙(住高雄縣)三人涉犯在臺北市共同詐欺取財罪嫌,甲在審判中死亡,臺南地方法院乃對甲判決不受理,另將乙、丙二人判決管轄錯誤,並移送於臺東地方法院。臺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乙亦死亡,法院對乙判決不受理,另將丙判決管轄錯誤,再移送於高雄地方法院,試問:上開二判決是否合法?  98高三法制

四、

何謂相牽連案件?繫屬於數法院之相牽連案件,得如何合 併審判?合併審判之意義何在? 98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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