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依據買賣關係,訴請乙為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乙抗辯甲為外國人,不能取得中華民國之土地,其權利能力依法應受限制,故當事人能力亦應同受限制,法院應如何處理?

二.a客運公司之司機b,某日駕駛a公司之公車,因疏忽而撞傷路人c,c乃以a公司為被告,訴請a公司損害賠償,b司機為輔助a公司而參加訴訟,試問:如a公司受敗訴判決確定者,a公司與參加人b之間,在訴訟法上發生何種效力?其與既判力有何不同?

三.何謂選定當事人?其要件為何?

四.何謂當事人能及訴訟能?基海關有無當事人能及訴訟能?試詳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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