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向甲購買噴墨印表機,甲誤取雷射印表機交付,問甲在法律

上應如何主張始能取回交付錯誤之雷射印表機?設乙已將雷射印表

機轉賣於丙,甲可否向丙主張取回?試分別說明之。

 

2.甲出賣A屋予乙後,見房價高漲,不願再以原價格出賣,乃與丙約

定製造虛偽之買賣契約,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交屋予丙,試問:

(一)甲丙間成立之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意思表示,其法律效

果各為如何?

(二)此時,乙得分別向甲與丙主張何種權利以資救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國考m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