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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佯稱其業經乙授權出賣乙之房屋,丙遂

以新台幣(下同)800萬元購買該買該屋,甲並以乙之代理人名義收受丙

支付之頭期款100萬元。惟丙請求乙辦理移轉登記手續時,乙斷然拒絕。

嗣後,該屋經乙以1000萬元出賣予他人並辦理移轉登記。請問:丙對

甲、乙二人有無可以主張之權利?

 

2.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乙丙共有A地,應有部分均等,甲未經乙丙同意,占用該地全部

經營停車場。乙丙得對甲主張何種權利?

(二)甲乙未經丙之同意,擅將該地出售於丁時,其效力如何?丙得否

主張優先承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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