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救濟程序上有所謂「訴願先行程序」與「訴願前置原則(主義)」,試申其義,並
分別舉例說明之。

二、A公司為依組織規程設置之公營事業,於84年間,向高雄市政府申請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經高雄市政府核准並發予「道路挖掘許可證」,並依行政院函釋,就A公司埋設管線之事實,免收土地使用費。嗣因高雄市政府於86年間訂定「高雄市市有土地裝置埋設管線計收使用費作業規則」,並經清查後,乃於100年10月11日發函,請A公司繳納自87年1月1日起之土地使用費。高雄市政府發給挖掘許可為何種行政行為?A公司不服,得否提起訴願?A公司如主張高雄市政府87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之土地使用費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是否有理由?試分別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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