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邁入六月就開始有大型的考試了,故本次為近期最後一次法科討論。

2. 討論時間一樣為上午九點半

3. 會稍微複習一下我們寫過的題目,所以時間可能會稍長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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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一、甲獲悉其友乙擬前往丙宅傷害丙,遂將其所持尖刀一把借予乙使用。乙於某巷口適遇丙獨自踽踽而行,乃持該尖刀朝丙之手臂猛刺,不意丙聽到聲響,迴身查看時,該尖刀竟刺中丙之心臟,致丙當場倒地,經送醫急救,仍告藥石罔效。試問甲、乙各應負何刑責?

96 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陞官等考試試題)

 Puma總則:加重結果犯 p.301

二、甲因長期失業,缺錢花用,乃於981月間,先竊取其父銀行存摺、印章及密碼,再冒名銀行專員,致電乙誆稱:「貸款已撥款,須至銀行辦理語音轉帳,以利撥款」。乙信以為真,親赴銀行為其原有帳戶辦理語音轉帳功能。俟甲騙取該語音轉帳之密碼後,輸入乙之資料,將乙帳戶內存款50萬元轉帳匯入甲父帳戶內,再提領花用。試問:

         ()甲應負何刑責?

()甲若致電乙佯稱:「汝之子因背書借貸50萬元,遭人挾持,須匯款始得釋放」云云。乙因護子心切,未加查證即依甲之指示,匯款50萬元至甲父之帳戶,旋遭甲提領花用。則甲之刑責又應如何?

 Puma總則p.409

三、甲明知所持有之某家便利商店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至四月份、編號 VP63640310 之統一發票一張並未中獎,因積欠房租而房東催繳甚急,甲遂將該發票末五位號碼「40310 其中號碼「3 之部分改造為「8 ,使與該期第四獎中獎號碼相同後,交付房東以抵房租。房東持該統一發票至某銀行向行員要求兌領第四獎中獎獎金新台幣四千元,經行員發現發票有異而報警處理。試問:甲應負何刑責?(25 分)

 

Puma 分則:p.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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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一、A社團法人有甲、乙、丙三位董事,社員總會決議通過變更章程,明定僅甲有代表權,但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嗣乙逕以A社團法人代表人之名義向B建設公司之代理人(代銷業者)丁訂購房屋,雙方已簽訂買賣契約。請問:(25分)

(一)A社團法人與B建設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如何?

(二)代理與代表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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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一、何謂「比例原則」?請試依行政程序法第7條規定說明之。(25分,100年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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